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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了一年多后不想继续租住 房东不需要支付装修费
    林先生租房时,经房东同意,花了6000多元装修房子。住了一年多后,他不想继续租房。他拒绝向房东索要4000元的装修费。律师认为,林先生主动要求装修房子,房东不需要支付装修费。
       17日,住在东城区办事处的吕先生报告说,2009年2月,他将开发区的一所房子租给了林先生。当时,林先生说他想装修房子,吕先生也同意了,但没有提到装修费用。林先生花钱装修房子后,继续租吕先生的房子。今年5月11日,吕先生接到了林先生的电话,对方说租金将在5月底到期后搬走。同一天,吕先生见到了林先生,对方提议让他支付4000元的装修费。当时,他提议装修房子,而不是我的要求,为什么要向我要钱呢?
       林先生说,他花了6000多元装修房子。未来,无论房子是吕先生自己住还是租,他都必须利用它,并承担一些装修费用。林先生说:我装修房子时有发票和文件,4000元不多。
       据山东荣发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,根据法律规定,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。租赁期满时,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装修费用的,不予支持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林先生经吕先生同意装修房子,吕先生不需要支付林先生装修房子的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