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最近宣布了去年12月的投诉分析。其中,商家不能向消费者提供进口产品的中文说明书被责令退货,成为本月的典型案例。
消费者徐先生拨打12315投诉,在建材城购买一套进口整体橱柜。他发现配套的烤箱和洗碗机没有中文说明书,要求商店提供中文说明书。另一方强调,产品供应国不针对中国用户,不能保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。
消费者认为橱柜价格近10万元是高端产品,但连中文说明都没有,根本无法保证其安全正常使用。因此,他们要求退货。商家向消费者出具了产品报关单和正当的采购程序,认为是合法的销售行为,拒绝退货。
相关专业人士认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、产地、生产者、规格、使用说明书、售后服务……相关信息。商家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还规定,卖方销售的产品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用中文标明,或者提前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。
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,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,消费者退款1万余元。